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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考试内容


2019-06-19 10:33  江苏招生考试网  浏览量:365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专业的,必须参加省统考。目前,全国各地均实行了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一些有条件的省份还组织了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考生只有达到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省统考一般在当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左右前完成。校考一般在当年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


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能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


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简称省统考和校考。


1、音乐教育类:声乐、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开设此类专业的高校多是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对考生的文化成绩要求较高,适宜有艺术特长文化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


2、器乐类:主科(相关器乐择其一)、声乐、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


除了上述考试形式外,许多专业还辅之以笔试。笔试内容一般是相关的文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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