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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28 16:03  阳光高考  浏览量:54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 为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英文名称:Jitang College Of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and Technology。院校代码:13596,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为华北理工大学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依托华北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现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医学、法学、英语、护理学等8个专业,学科涉及医、理、文、法四个学科门类,为综合性独立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05%,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浙江按当地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均按投档成绩对待。

第四章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条 学院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条 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

第十二条 学院对男女比例没有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院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

第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 各省专业志愿设置及投档方式以各省招生办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及时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5—8819023         

院校网址:http://jtxy.ncst.edu.cn

联系人:赵鹏                   

E-mail: jtxyzsb@163.com 

QQ群:2195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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