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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2020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26日8∶30-12∶00,13∶30-17∶30。

2.地点:河北省教育厅(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中山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七楼会议室(718房间)。

3.联系人及电话:陈军贤  66005055  13933091975

李  扬  66005086  13180476686

二、提交证件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职教育的学历、学位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9年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经历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取得成果等,经所在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政治面貌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或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4.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审表、获得资格的职称文件(复印件)。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在资格复审过程中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

2.资格复审时,将采集个人有关信息,请在资格审核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或白底2寸照片3张。

3.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和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4.面试人选递补时将按照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在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内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6.资格复审、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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