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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9-07-03 16:16  自主招生在线  浏览量:411

【院校类型】综合

【院校省份】天津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15日

【考试时间】2019年6月中旬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卓越人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自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天津大学2019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思想品德优良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报名条件之一:


条件1: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


条件2: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省级赛区一等奖;


条件3: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条件4:获得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条件5: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一等奖,或者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条件6: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与深入研究,且必须提供详细直接支撑材料。


注意:考生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上述报名条件中所涉及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和科技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为准。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学、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


2.招生范围


天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将面向全国招收理科考生;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招收文科考生;面向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省份)招收考生,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17人。


2.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继续投放优势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的专业。考生可选择不超过3个符合自身报名条件的意向专业,明确专业志愿顺序并按照排序在报名系统填报,且须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我校将根据考生现场考核成绩、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可填报的专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相关招生专业及其对应的报名条件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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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可选择表中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以条件6报名的考生应报考与自身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相关的专业;


(3)标记“#”的专业表示不招收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


(4)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建议考生视力(近视眼)不超过800度;


(5)考生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报名程序


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考生在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并在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材料2.高中阶段成绩单:该成绩单应包含考生高中阶段各学年期末及高三历次模考的各科目成绩(含年级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材料3.获奖证书: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可证明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获奖证书;


材料4.公示结果证明: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中学须出具带有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考生公示结果证明;


材料5.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上传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的综合素质档案;


材料6.以条件6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还需提交一份关于本人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详细自述材料,并由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真实性;


材料7.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高中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及其他可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材料。


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2)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3)考生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4)考生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指定人员亲笔签名;


(5)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


(6)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选拔程序


1.初审阶段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和地区分布等因素,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中公布,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现场考核。


2.现场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现场考核的资格。


考生须按我校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及体质测试。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各项测试,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仅限创新项目/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全国一等奖,且经专家组一致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其他同学须同时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学科能力测试(涵盖语文、数学知识);


(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劳动实践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指数(BMI指数)、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测试结果将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详细安排届时参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具体通知。


考生需提前自行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涵盖来校测试时段(未购买者,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3.资格认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现场考核成绩,统一考核及认定,择优确定获得拟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对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在面试合格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仅参加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拟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4.优惠政策


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考生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予以录取。对于其中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若报考我校多个招生专业且满足录取条件,则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示的其自主招生入选专业范围内)。


五、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19年3月29日-4月15日;


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9年5月中上旬;


确认参加现场考核时间:通过初审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现场考核,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现场考核的资格,确认时间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现场考核时间:2019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参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具体地点届时参见相关通知);


资格公示:2019年6月下旬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六、附则


(1)所有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且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相应批次报考我校。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提供给专家作为参考材料;


(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要求其参加学业测试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4)我校根据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我校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被录取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的信息学获奖考生,入校后需按天津大学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ICPC)集训队要求参加训练和比赛。


七、监督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2-27403794;


(2)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内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3)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则认定该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该考生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若该考生已入学,则取消其学籍,若该考生已毕业,则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提供往年自主招生测试考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九、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 022-27401800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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