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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07-12 11:47  阳光高考  浏览量:1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5466(全国代码)


省内代码:1372 (专科代码)   1533(3+2本科)


校    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海洋路校区,海洋路28号;学海路校区,学海路28号)(邮编224005)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肇端于1920年,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优秀人才。学校面积11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现有27个三年制专科专业和11个五年一贯制专科专业,在校学生10000多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近300人,博士、硕士以上研究生300多人。学校现为国家住建部、教育部确定的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淮剧、杂技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江苏省艺术类特色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类专业对历史和物理均可作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均需达到合格(或C级以上等级)。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辅助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录取。


第九条  艺术、体育类录取办法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当文化总分相同时,则按照辅助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录取办法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一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考试,转入其它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培养费、住宿费以及书籍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学校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学校网址:www.yy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yyz.edu.cn


招生联系电话:0515-88576686   89966222


监督电话:0515-89966238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


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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