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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严查与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


形成严查义务教育招生与考试培训、竞赛考级、捐资共建、奖励承诺挂钩和区别分班、掐尖招生、公民混招混编、民办学校违规跨区招生、借读挂靠及乱收费等“负面清单”。

新京报讯(记者冯琪)4月11日,教育部发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


专项行动从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五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普教所学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枫表示,自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来,全国各地加快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全面落地,义务教育“择校热”明显降温,控辍保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同时他指出,极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背离国家政策精神、破坏教育公平的违规招生现象,亟待治理。此次专项行动的出台和推行,将通过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阳光招生,切实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提高义务教育招生透明度、便捷度、满意度。


针对极个别地方仍存在的违规招生现象,上海市教育研究院普通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徐士强指出,专项行动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形成严查义务教育招生与考试培训、竞赛考级、捐资共建、奖励承诺挂钩和区别分班、掐尖招生、公民混招混编、民办学校违规跨区招生、借读挂靠及乱收费等“负面清单”,明确违规招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零容忍”态度,配套建立抽查互检、监督问责等机制,确保招生过程严格依法依规落实。


专项行动明确,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教育部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


其中,重点包括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是否科学合理,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明确的民转公学校划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是否经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出台或审批、备案;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是否有明确的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录取程序是否规范。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谭霞认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专项行动直面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要求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重点治理长期隐蔽存在的七类违规招生操作,包括以不当依据招生、违规收费、违规招揽生源、通过测试面试招生、公民混招、分班掐尖、民办学校违规招生、乱收费。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牛楠森表示,公平入学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专项行动根据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明确了主要任务,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对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具有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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